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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组合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2021-02-20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黄圃分局 罗国洪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报南粤食安融媒体 编辑:小蝶

舌尖上的安全是最大的民生。作为中国腊味食品名镇,黄圃镇始终把食品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党政合力共抓,严格全程无缝监管,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一、工作联动落实齐抓共管

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2020年召开食安委成员单位研讨工作会9场次,联合检查农贸市场等78家次,联合监管检查进口冻肉1536家次,联合检查学校幼儿园85家次,联合开展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食品安全检查7次,全镇食品安全共管共治协作水平明显提高。


二、深入隐患排查,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建立风险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全面排查整治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实现风险隐患排查常态化。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监督检查、抽检检测和投诉举报等情况,深入排查梳理辖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并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明确风险内容、监管措施、整治时间和责任人。结合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重点对酒类、花生油、湿粉类食品等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现我镇食品经营单位风险分级达70%,餐饮单位量化分级达100%,“明厨亮灶”达85%,学校食堂阳光食品APP上线率达100%,风险隐患排查机制逐步得到完善。


三、严格准入管理,规范食品主体资格

充分发挥社区巡查员作用,针对辖内无证照生产加工经营食品的情况开展清理整顿,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黑窝点”“黑作坊”“黑工厂”。严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许可的核发,规范通过整改能够达标的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和小食杂店,淘汰不愿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对许可证过期、与经营项目不一致,或管理不规范、制度不落实、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依法予以纠正或查处。坚持分片分组专人跟进无证专项整治,2020年我镇发出责改、询问通知书149份,督促及时办证136家,取缔13家,力促50人以上工地食堂办证2家,全年核发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小作坊登记证1123户。


四、强化过程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以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辖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坚持边整治边整改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自查自纠与加强检查督促相结合,全面加强食品质量管控。

1、强化源头管控。加强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扩大快检对象尤其是对大中型酒楼食材的快检,提高筛查率,2020年食品快检中心完成快检10549批次,销毁不合格农产品36批次221.75公斤,指导建设学校快检室4家、快检点5家,及时排查和评估食品源头风险,防范食品原料安全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

2、加强进货查验记录。进一步规范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尤其以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农贸市场为重点,针对索证索票意识不强、进货查验责任不落实、查验记录不规范和记录不全等突出问题,督促各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时,要认真查验供货商资质和检验合格证明,查验猪肉及肉制品“两证一报告”,做好进货查验和记录,索取留存追溯凭证,确保食品尤其是散装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3、加强自查自纠。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自查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禁止销售无简体中文标签的食品;加强定期对在售和库存食品自查,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并对自查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目前辖内55家食品小作坊已100%开展自查,并强化其对自查问题的整改。

4、结合疫情防控提升规范经营水平。印发疫情防控相关通知通告、指南规范等9000多份,结合防控工作严格规范经营单位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晨检、佩戴口罩手套、场所消毒、进口冻肉等索票索证、禁止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落实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工作等,制定亮灯警告制度开展检查评定管理,全镇经营单位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得到较大提高,规范经营、安全经营有效加强。

5、多用善用约谈手段促使落实工作。如2020年单独、集体约谈销售单位、餐饮单位、冷库经营者、湿粉经营者等14次共184人次,督促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冷库冷链精准防控要求、湿粉安全经营、保健食品规范经营等,被约谈单位都能迅速整改,如约谈冷库经营者后,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扫码率分别从57%、22%提升到双100%;约谈湿粉销售者后,检查再未发现有超保质期销售现象,索证索票率也大幅提高。


五、加强食品商标和广告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针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保健食品广告宣传问题,重点检查辖内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贯彻落实《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要求,在经营场所显要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确保销售的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符合《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的有关要求。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开展产品标签标识内容特别是功能宣称、产品名称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有无擅自宣称有医疗特功效、名称和标识不符合法规标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严厉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针对风险排查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抽检力度,并加强监测结果研判运用,做好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和风险监测问题食品的后续处理工作,涉嫌违法的要依法立案查处。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充分发挥社区巡查员作用,加强线索摸排,并顺藤摸瓜、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组织监督抽检食品651批次,其中监督抽检不合格19批次,均已按要求核查处置。查办与食品药品相关的违法案件16宗;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宗,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率100%。


七、加强宣传大力提升社会共治水平

深入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摸清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需求和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差距,以此作为谋划和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起始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通过户外宣传、便民快检和普法讲座等方式进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全方位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全国安全用药月”系列活动,在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公示、全民投票查餐厅、食安行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等信息,进一步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构建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